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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 翻著蔡智恆的書。
「亦恕與珂雪」
大家對他應該不陌生吧。
就是痞子蔡

上網搜尋了一下他的作品集
才發現  原來
都看過了,真不可思議
這般死忠的程度
就有如當年 超迷光禹一般。
只是光禹後期的書 走向商業化。懶了也停手了。

 

每天晚上都看上一小章節

 

-習慣!? -

 

我們在某個地點 有一種強烈的執著
莫名的來到這裡
或者常常到某個地方發呆
也許是因為那裡有自已喜愛的人
也或許是有著 屬於自已的味道
一種與自已相容的、溫暖又安心的 感覺
我找到了這個地方。
那你呢?

 
 
-逞強-

我如男主角一般,老是愛逞強
總是在嘴巴上 不饒過自已
到底是為了不輸了面子還是那種若有似無的虛榮感呢?

  

-多點想象力-

 
我,常常在某一個動作裡思緒飄到另一個空間
例如:
騎車下雨 等待紅綠燈時,如果心情是輕鬆的,我的腦袋瓜裡竟然出現
  
"被雨水沖刷過的馬路,被抹上了興奮而雀躍的心情"
 
我真的覺得 我應該隨時帶著錄音筆,錄下我偶爾的瘋言瘋語。
不過 現在想起來那時的狀況,還真是好笑的
但也因為多了這些想像力, 不再呆板,人生才會更有樂趣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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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我並沒有寫出他的重點來
因為,我不知如何下筆

 

真正的觸動是 點到你心裡的那一塊震憾力  就如同書中說的,

「厲害的畫家,畫風時,會讓人感覺一股被風吹過的涼意;
畫雨時,會讓人覺得好像淋了雨,全身溼答答的;
而畫閃電時,會讓人瞬間全身發麻,好像被電到一樣。」
什麼是震到你心裡的那一塊,恐怕也只有自已才知道。

 
 

書中 有一個問題是
我們要怎麼寫下 "滿足" 這個point
畫畫?寫下來?照下來?

我們都記得這其中的過程與經歷
但心裡的那種滿滿滿滿地感受
該怎麼記錄當下的幸福而不忘懷呢?

 
 

我思考著這個問題。

 

 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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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